涼山首份食藥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出爐
□本報記者 徐登林
“我舉報的目的,除了為自己的孩子著想,也是為其他孩子著想”,說起上一次的投訴經歷,涼山州發展改革委工作人員馬麗婭一再強調。
要想營造“人人參與、社會共治”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離不開馬麗婭這樣熱心正義的人,為了讓更多的人參與食品藥品監管,去年12月底,《涼山州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出爐。
投訴與年俱增
去年11月10日,馬麗婭為自己8個月大的孩子去位于西昌市航天大道的沃爾瑪超市買奶粉,因為超市正在搞“滿500省100”的活動,她買了兩桶奶粉。“回去給孩子喂了奶粉,第二天拉肚子,第三天我向涼山州食品藥品監督局進行了舉報。”馬麗婭說,自己嘗奶粉有苦味,顏色偏黃,顆粒比較粗糙。
而最近幾年,涼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的投訴一年比一年多。
該局統計,去年3月31日至11月30日,涼山州共收到各類咨詢、投訴舉報類信息338起。在215起投訴舉報類信息中,食品生產類、食品流通類、餐飲服務類投訴舉報排在前三名。“群眾參與食品藥品監督的積極性增強,我們必須鼓勵和正確引導這種社會熱情。”涼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丁四海道出了初衷。
受理投訴制度化
根據辦法,涼山州、17縣(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為舉報獎勵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案件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對舉報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各級食藥部門都應受理。丁四海說,但同時必須具備“有明確的投訴舉報對象及違法行為”、“被投訴舉報的對象或違法行為在本投訴舉報機構所屬的行政區域內”這兩個要件。
“按照辦法規定,馬麗婭的投訴符合受理條件。”涼山州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中心主任董建英介紹,11月12日,該中心收到馬麗婭的投訴舉報,賡即轉交涼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進行調查處理,稽查支隊副支隊長許凡馬上帶領執法人員到超市進行了現場檢查、詢問。
獎勵促進共治
“辦法根據舉報證據和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分別設定了300元、500元和100元的保底獎勵。”丁四海介紹,單項獎金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但對大案要案舉報,涼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涼山州財政局可以視情況另定。“我在投訴3天后接到涼山州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中心的回復電話,對方說被投訴舉報方能提供該產品進貨票據及相關證明文件,且奶粉質量不存在問題。”馬麗婭說,她后來也在網上查了一下,奶粉苦味是因為奶粉添加了水解蛋白,屬于正常,可能是孩子腸胃不適引起的拉肚子。
“顧客舉報行為的本身值得肯定。”丁四海亦認為,辦法雖然設計了很多獎勵,但獎勵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吸引更多的群眾參與食品藥品監管,盡早形成涼山“人人參與、社會共治”的食品藥品監管局面。
目前,在涼山州各大食品賣場、藥品超市都可以看到12331舉報電話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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