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蘇州市食安委發布了2017 食品安全“放心行動”計劃,針對群眾關切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治理。重點開展食用農產品、畜禽水產品、桶裝飲用水、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糕點食品、“餐桌污染”、網絡訂餐、餐飲溯源、小餐飲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等11 項專項整治行動。
(一)食用農產品整治行動
重點打擊違法使用禁限用農藥,特別是在蔬菜、水果上使用高毒農藥的行為;無證屠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違規行為;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等行為;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或隱性成分、生產經營禁用農藥等行為;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三品一標”標識等違法違規等行為。
(二)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畜禽水產品中違規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水產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及化合物、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整治不規范用藥行為。進一步遏制畜禽水產品中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問題,促進獸藥合理、安全使用,保障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
(三)桶裝飲用水專項整治
6月底,在夏季桶裝飲用水消費旺季來臨前,對全市所有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3 年內涉及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對于生產條件無法持續滿足許可審查要求的,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應要求企業停止生產經營。開展生產企業、批發點、送水站(店)等重點單位的針對性抽檢。嚴肅查處無證生產桶裝飲用水的違法行為。
(四)調味品專項整治
檢查大型批發市場、商超、農貿市場等食品銷售集散地,小超市、小食雜店、小餐館等零散經銷場所和使用單位,發現銷售、使用來源不明及疑似假冒品牌的調味品,應立即責令停止銷售和使用,地封存。結合投訴舉報情況,重點檢查城鄉結合部等易隱蔽存在調味品“黑作坊、黑窩點”的地區,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五)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檢查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工藝流程是否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企業是否存在采購使用非食用物質、工業級原料等行為,是否存在以非食用物質、工業級產品冒充食品添加劑銷售的行為。嚴肅查處“兩超一非”(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食品生產違法行為。
(六)糕點專項整治
實現轄區內糕點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全覆蓋,在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期間,對青團子、月餅、重陽糕、粽子等傳統節令糕點產品加強檢查和抽檢。核查企業是否存在使用過期、回收原料生產加工糕點的違法違規行為。
(七)“餐桌污染”專項整治
嚴厲查處餐飲單位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以火鍋底料、調味料、自制湯料、水產品、發酵面制品等為重點品種,以罌粟殼、工業明膠、重金屬鋁、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為重點指標,加大監督抽檢和現場快檢力度。
(八)網絡訂餐專項整治
在2016 年整治基礎上,針對第三方網絡訂餐平臺,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入網資質審查和信息公示,重點打擊第三方平臺主體審查責任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餐飲溯源專項行動
對餐飲單位大米、小麥粉、食用油、調味品、食用鹽、食品添加劑、肉及肉制品等重點品種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及使用情況的檢查,必要時抽樣送檢,明確記錄和憑證的保存期限,嚴格落實整改,查處違法行為。
(十)小餐飲提升行動
全面提升全市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體水平。
(十一)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治理
查找和梳理農村食品的共性隱患和“潛規則”問題,發現問題多發、易發的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場所以及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加大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重點隱患專項治理力度,凈化農村食品生產經營環境。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