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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食品藥品局加強實施對食品小作坊的管理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6-05-10 08:32:37 By 小芳 閱讀(913)

 隨著夏季的到來,溫度的升高,人們的惰性也會越來越大,現在很多人都不喜歡在家里做飯,更喜歡出去吃一些小吃,那么像路街邊攤上的小作坊,質量的安全問題引大家深究,那么下面我們來看一則關于廣州食品藥品局加強實施對食品小作坊的管理。

食品小作坊

 近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上掛出《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意見》將31類食品劃入“負面清單”,通過限制食品小作坊生產高風險的食品以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

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將有法可依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起草《意見》,該文件共分5個部分和1份附件。部分“規范登記監管工作”要求各區政府組織協調本轄區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開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登記管理工作,并將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工作將納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內容。第二部分確定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品種目錄,第三、第四部分對如何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和食品攤販區域配套管理提出了指導原則和基本要求。第五部分要求各區政府要加強宣傳培訓工作,引導食品小作坊生產者和食品攤販經營者按照《條例》規定申領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食品攤販登記卡。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小作坊和小攤販對滿足群眾食品消費需求、方便群眾生活、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但是,大多數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存在“散、小、亂、差”的情況,生產經營條件簡陋,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較低,質量意識不高,質量控制能力較差,無原料購進與成品生產檢驗能力。因此,《意見》對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和配套管理提出了指導原則和基本要求,明確了《禁止目錄》,可有效降低廣州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

燒鵝、叉燒、豆腐干等常見食品未進名單

 據該負責人介紹,受產業政策的約束和《條例》第十四條的禁止規定,以及食品小作坊生產條件和食品安全控制能力所限,本次出臺的《禁止目錄》將對生產場所、設備及檢驗要求較高的31大類食品劃入“負面清單”。例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乳制品、飲料、罐頭、糕點、特殊膳食食品、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等均不允許小作坊生產。通過限制食品小作坊生產高風險的食品來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

 雖然白酒屬于高風險食品,但廣州市增城區、從化區等地仍存在一定規模和知名度的傳統白酒小作坊和土榨花生油小作坊,因此在《目錄》中允許小作坊生產非酒精勾兌的白酒和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熏燒烤肉制品(燒鵝、燒鴨、燒雞、燒乳鴿、燒肉、叉燒、燒骨)以及非發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干、豆腐皮)因加工工藝原因,食品安全風險相對較低,同時也是市民餐桌上常見的食品,為方便市民生活,因此不將上述兩類食品列入“負面清單”。

該負責人表示,今后市食藥監局將會根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適時對《禁止目錄》進行調整,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或建議,相關意見、建議可于2016年5月16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gzssab@163.com,或郵寄至廣州市荔灣區彭城東路16號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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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食品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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