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和對自身健康的關注,正在越來越明顯的體現出來了。商品外包裝上宣傳營養成分的標簽也成為人們關注的對象。
鄧先生前段時間在超市購買了幾瓶原產國為巴西的進口橙花蜂蜜,買回家后他發現蜂蜜的瓶身上另外懸掛了一個標牌,上面寫著“巴西雨林蜂蜜 ,蜜中貴族,橙花蜂蜜富含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潤膚養顏,尤其適合女士”,但找遍瓶身的標簽,也沒有找到“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在蜂蜜 中的含量,鄧先生認為既然商家宣傳蜂蜜含有“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就應該標明在蜂蜜中的含量。與商家協商不下的情況下,鄧先生寫了封舉 報信到江東區市場監管局希望能討個公道。
家住鄞州的翟先生在江東某超市以1160元的價格購買了5盒蛋白質粉,當時也是沖著商家宣傳的“富含多種必需及非必需氨基酸,并對鈣等 人體重要營養素加以強化”才購買的該商品,但是產品標簽上卻無相關含量信息。消費者要求賠償,而商家卻認為這不影響消費者食用,并提供了佛 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中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等在內的食品標簽項目為全部合格的。商家喊冤說 ,新產品已經沒有這些宣傳內容了,消費者購買的為老產品,因為沒有及時下架才出現了這次消費糾紛。
接手這兩起投訴的江東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在食品標簽或者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 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所以兩起投訴中的“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多種必 需及非必需氨基酸”都屬于“特別強調”,理應標示含量,對于商家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也將會對商家予以行政處罰。
所以,在選購食品的時候,在注意保質期的時候,對于上面的營養成分標簽,也要有所注意,保證購買的產品稱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