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新規定中表示,學校禁止從學生食堂盈利,學生食堂要展開管理活動,校園超市不得銷售煙酒及其他對學生身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學生食堂管理、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校長均是責任人,學生食堂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作為考核學校和校長的重要指標。 學校每餐應安排校級領導和教師代表按同樣標準繳費陪同學生餐,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做好陪餐記錄。
學校學生食堂應每天公示食堂物資采購、帶量食譜、飯菜價格等情況,每月公示食堂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采購應通過公開招標、集中采購、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留樣時間為48小時。
成立由學生、家長、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對學生食堂伙食質量、食品衛生、經費收支和服務水平進行監督、檢查和測評。
學生食堂可委托餐飲企業經營
學生食堂可由學校自主經營,也可通過比選擇優方式委托餐飲企業經營。未建學生食堂的學校可采用餐飲配送提供學生餐,餐飲配送企業由學校通過比選擇優方式確定。
學生食堂經營企業和學生餐飲配送企業實行準入退出機制,由長沙市教育后勤產業管理處進行備案目錄管理,學校只能從進入備案目錄中的餐飲企業中比選擇優委托。
學生食堂托管經營和學生餐飲配送服務單次合同期限不得超過3年,合同應報長沙市教育后勤產業管理處審核備案。學生食堂實行零租金租賃。供餐價格應控制在市場同類餐飲價格80%以內,托管(配送)餐飲經營企業的利潤應控制在5%以內。
校園超市禁售不健康食品
低于社會超市同類商品價格5%以上
校園超市是在校學生學習用品、生活用品采購場所,承擔服務學生的功能。校園超市應堅持規范管理、保證質量、確保安全、服務學生的經營理念,秉承平價銷售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優質安全價廉的學習生活用品,不得銷售煙、酒、檳榔、膨化食品、碳酸類飲料及其他對學生身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校園超市實行目錄備案管理、比選擇優、委托經營的管理模式,由長沙市教育后勤產業管理處對進入直屬學校經營超市的企業進行備案目錄管理。在學校經營學生食堂的企業,在符合校園超市經營企業基本條件下,可以在該校經營校園超市。
校園超市商品價格應低于社會超市同類商品價格5%以上。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