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方面的安全是需要監督和管理的,食品生產許可是需要各方面的檢查的,保證食品安全,也必須要加強食品生產許可的管理工作。最近得知,自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將調整食品生產許可權限。
同時,云南省食品生產許可改革還將實施“一企一證”制度,即將原來一個企業多張證書調整為一個企業一張證書。而食品生產企業換發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后,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使用原包裝、標簽、標志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此外,此次改革還對許可時限進行了壓縮。凡是具有法定檢驗資質、能夠對一類或者多類食品進行全項目檢驗的檢驗機構,可以向省局遞交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由省局將驗證后的檢驗機構名錄在食品生產許可網上審批系統即時更新,由食品生產企業在檢驗機構名錄中自行選擇檢驗機構,委托進行食品生產許可發證檢驗。發證檢驗機構應當在食品保質期內,按照檢驗標準10個工作日內完成樣品檢驗(檢驗項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024/9/20至20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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