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完成對食品安全的整治,四川省有一次的對食品安全的工作進行加強。并在這過程中要逐步的實現能夠通過最簡單而且最準確的方法找到那些不遵守的人。
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為貫徹落實新版《食品安全法》,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完善監管體制、建好監管隊伍、提升基礎能力和強化責任落實等四個方面強化新時期食品安全監管,要求今年底前,每個食品藥品基層監管所至少落實2名行政編制人員,在“十三五”期間實現嬰幼兒配方奶粉、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可追溯,并對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逐步實行黑名單制度管理。
基層監管所至少配兩人
在監管隊伍建設上,《意見》要求要完善崗位設置,與簡政放權、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相結合,厘清省、市、縣、鄉四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落實人員配備,在2015年底前,按每個食品藥品基層監管所至少兩名行政編制人員的要求落實人員配備;按每村(社區)1人的標準加強協管員隊伍建設。在提升基礎能力上,要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監管等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基本裝備、取證裝備、快速檢測和應急處置等4大類食品安全監管裝備配備經費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加大市縣兩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劃轉整合力度,推進縣級區域性、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建設,督促大型農貿市場、大型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等大型食品流通場所加強快檢能力建設;加強政策引導,推進購買社會服務,促進第三方食品檢驗機構發展。
實行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
《意見》強調,要加快構建政府負總體責任、企業負主體責任、監管部門負監管責任、相關部門負協管責任的“四位一體”責任體系,加強食品追溯制度建設,在“十三五”期間,實現嬰幼兒配方奶粉、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可追溯,力爭我省有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監督管理辦法按計劃出臺,并對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逐步實行黑名單制度管理。
同時,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原則實施網格監管,形成各級相關部門上下結合、左右協調、互為補充的網格化監管格局,實現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全覆蓋、零縫隙”,對因責任不落實、保障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或不良影響的,各級政府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2024/9/20至20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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