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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徹底貫徹仍需要時間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5-11-24 10:47:39 By 賀小壞 閱讀(915)

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后的新《食品安全法》,施行至有近兩個月時間了,新法有沒有真正貫徹實施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修訂有沒有跟上步伐呢?我們進行了簡要梳理分析,供各位網友參考。

1、《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尚未修訂發布

2014年11月28日,農業部辦公廳曾發布了關于征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改意見的函,文件提到因監管改革,形勢發生了變化,農業部擬會同食藥總局著手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目前征求意見已經截止。需要注意的是這才只是農業部收集意見,最終發布還是要等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確定。

食品安全法徹底貫徹仍需要時間

2、《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尚未修訂發布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目前尚未公開征求意見,仍執行2009年7月發布的國務院令第557號。該實施條例修訂稿只是在小范圍征求意見,網上也有人分享了征求意見稿全文內容,簡單比對發現和現行的條例內容有很大變化,后來又有網友分享了更新的條例草案修改稿,和前一稿相比差別比較大,且大部分網友很關心的關于標簽瑕疵的詳細解釋并沒有提及。條例究竟何時會公開征求意見,何時正式發布實施還不確定。

 3、部分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制修訂沒有跟上步伐1)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和執行等衛計委職能相關配套法規尚未出臺2013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我們的食品機構監管職能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新《食品安全法》中的很多條款都能體現,如新《食品安全法》明確由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標準,但目前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7號)并不是這么規定的,該管理辦法第三條明確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工作,很顯然這與現狀不符,管理辦法需要盡快修訂。

 原衛生部發布的除了《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需要盡快修訂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也應盡快修訂。新《食品安全法》明確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這個是新的要求。同時還要求企業只能制定嚴于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這和修訂前的《食品安全法》相關內容差別較大。

 2010年8月份,原衛生部還制定了《進口無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許可管理規定》,其中提到有食品行業標準的食品不被認為是無食品安全標準,這與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是明確不符的: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而且新《食品安全法》中已經找不到關于食品行業標準的任何條款,因此可以判定原衛生部發布的《進口無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許可管理規定》需盡快修訂發布。

2)食品進出口相關問題尚未明確

 食品監管改革方案中明確進出口的食品安全監管依然由質檢總局負責,但是新《食品安全法》中對于進口食品安全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這說明質檢總局需要盡快修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44號),從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之日起,進口食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這一點在質檢食函〔2015〕204號文件里也可以得到證實,需要說明的是該文件并非主動公開文件。

3)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相關細則尚未出臺

 食品監管改革后新組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簡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下同),應該說食品監管改革后食品的生產經營監管重擔主要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總局需要盡快制修訂發布一大批的部門規章和相關法規文件,具體可以看2015年食藥總局已經發布實施或即將發布的法規信息匯總,這里不再贅述。

 的法律法規文件制定發布后,大部分內容還是要靠各地基層監管機構去貫徹執行,因此各地也會制修訂一系列的法規文件,當前最為重要的是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相關法規文件,對食品生產許可的動態和食品經營許可的動態分別進行了匯總,并且不定期更新補充內容,歡迎關注。這兩個匯總的鏈接提供給大家:

及各地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法規信息匯總

 及各地食品經營許可相關法規信息匯總   綜上梳理我們可以看出,新《食品安全法》真正得到貫徹執行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待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制修訂發布后才有可能,從當前食品生產經營監管的現狀便可看出,各地常見的做法是設置一定時間的過渡期,這個過渡期不止是給食品生產經營者,也是給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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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不限 | 核心內容: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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