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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今年10月起施行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5-06-04 09:33:22 By 賀小壞 閱讀(843)

 日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據悉,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包括總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安全標準、生產經營、檢驗、進出口、安全事故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有十章。這部新法被各界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字數也由之前的1.5萬字增加到了3萬字。該法對保健食品、網絡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劑等當前食品監管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都有涉及,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家承擔連帶責任,這些都是新安法修訂的亮點。

 從沒有哪個時代,能比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物質更豐富多彩。同時,也從沒有哪個時期,能比我們所面臨的食品安全問題最為揪心緊迫。在成功地擺脫了“不夠吃”的大問題之后,的我們亟待破解“不敢吃”的新問題。

 日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據悉,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包括總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安全標準、生產經營、檢驗、進出口、安全事故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有十章。這部新法被各界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字數也由之前的1.5萬字增加到了3萬字。該法對保健食品、網絡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劑等當前食品監管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都有涉及,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家承擔連帶責任,這些都是新安法修訂的亮點。

 新食品安全法能否保障好我們的餐桌健康?四個月后,新法將正式實施,期待著這部嚴法能實施到位,切實維護好百姓的飲食安全。

生產食品添加劑要申請許可

 談到食品添加劑,很多消費者基本的認識是“飄香劑”、“一滴香”、“牛肉膏”等違法違規添加物。提到食品添加劑,我們必須正確認識。可以說,沒有食品添加劑,沒有現代食品工業。正確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劑,并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儲和加工。而當前,讓普通民眾較為擔心的問題是,一些不法商家往往違法使用工業原料、化工用品進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劑時,超量添加。這些行為,都會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中,明確提出要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當前來看,我國只針對食品生產、經營設立了許可制度,沒有為食品添加劑生產設立專門的許可制度,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

 在今年的市政協會上,委員侯一兵提交《關于進行食品違禁添加劑定期檢測的提案》,重點關注食品違法添加的現象。在級科研院所職的侯一兵委員建議政府能加大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的資金投入,進一步提升該所檢驗水平。當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是食品安全問題中最重要的一環。目前生產食品添加劑的企業,既有按照標準生產的合法企業,也有一些企業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關標準生產,市場上的食品添加劑也良莠不齊,因此需要從生產環節進行控制。

食品網上交易要實名登記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中,明確指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

 打開一些團購網站、微信朋友圈,里面銷售食品的商家比比皆是。細心的消費者或許會關注到,其中一些商家并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手續。特別是微信朋友圈,很多私家菜館多是在居民家里,基本上都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如何才能確保在網上購買食品、餐飲消費時,確保飲食健康安全?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網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發生糾紛時,由于責任主體確定困難,多數參照地方政府部門制定的一些條例來處置。而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有了明確的說法。它強調了第三方平臺的責任,不僅要審查許可證,對違法商戶還要及時制止、報告、停止服務,這會促使第三方平臺加強審核。第三方平臺主動監管是個途徑,消費者的舉報也是個途徑,消費者向第三方平臺舉報入網經營者有違法行為并有確切證據,也應該視為第三方平臺已經“發現”,第三方平臺應該進行調查,并承擔起法律規定的義務。

 新法實施后,網購各方的法律責任將更明確,消費者維權難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尷尬。比如,今后消費者網購的食品有問題,在無法找到經營者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先賠償,不但可以要求賠償食品本身的價錢,還可以要求賠償受到的損失等費用。

保健食品標簽要寫明成分含量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條指出: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長期以來,在保健食品銷售市場上,一些夸大宣傳,欺騙消費者的現象并不少見。個別不法商家利用普通消費者專業知識欠缺,又極度關注身體健康的心理,大肆售賣保健食品,甚至有人聲稱保健食品具有“療效”。

 此前,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也需要注冊或備案,也要求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但并沒有要求載明“含量”,所以出現了一只甲魚生產幾噸“龜鱉營養液”,一克蟲草生產幾噸“蟲草粉”的保健食品,這實際上也是欺騙消費者。針對此類現象,食品安全法修訂中給予了及時關注。現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標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這一條款要求保健食品的說明書、標簽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對于一些不具備足夠知識的消費者,也能防止他們被欺騙。

 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了解到,目前很多保健食品企業銷售產品時,標注和說明書與注冊、備案的不一致,而該條款強調產品上的標簽、說明書應當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為確保這項法規得到真正落實,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讓法律真正落地。

食品安全需社會共治

 “要管好食品安全,不僅需要依靠監管部門的執法。更需要社會各界的一致關注,協同共管。”在談到食品安全監管時,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體現出了全社會協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強調經營者和行政部門的責任、職權,也非常重視社會組織、新聞媒體乃至消費者個人的作用。

 在新法中,提到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違反本法規定,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此外,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同時,新法明確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應當公布本部門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電話,接受咨詢、投訴、舉報。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內及時答復、核實、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并書面通知咨詢、投訴、舉報人。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及時處理,不得推諉。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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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不限 | 核心內容: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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