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年,從貫穿全年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訂、《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GB 2763-2014)的發布、《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修訂等一系列法規標準文件的出臺可以看出,政府相關部門希望通過重典治亂,讓企業的研發生產更趨合理,讓產業行為更加規范,這為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去年在百度網站搜索“食品安全”的平均指數為1523,全年幾乎一直居于高位,可見“食品安全”在公眾心目中的分量,畢竟“食品安全”真正關系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好的法規必不可少,但也須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正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風險交流部副研究員鐘凱博士所說:“以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不是因為沒有法規標準,而是違法者無懼法律之約束。”他指出,“將法律發揮到的效用是擺在政府和監管部門面前的頭等大事,一味的加大投入和加大力度,仿佛在長久的實踐中并非是一劑良藥,‘提高監管水平,完善監管制度,細化監管策略’才是更為重要的事情。”
我國的食品生產企業眾多,除約3萬家規模以上的企業外,其它絕大多數為中小型企業,10人以下的小作坊約占企業總數的70%.對于食品安全的監管,基層監管部門的工作量之大,形勢之復雜可想而知。但正因如此,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更應嚴格貫徹我國食品安全法規的相關細則,積極改進工作的方式方法,調動公眾的積極性,發揮廣大社會力量進行監督,一方面通過教育培訓,增強廣大消費者的防范意識;一方面鼓勵群眾對于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只有“社會共治”,才能達到效果。
媒體是社會監督的重要力量,但媒體的關注也是一把雙刃劍,媒體在“談笑間”便有可能毀掉一家企業,甚至一個行業。在這樣一個對于食品安全事件“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社會環境中,媒體從業者也一定能夠感受到“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的力量。所以,媒體報道要做到嚴于律己、理性監督,要“敏于事而慎于言”.
2024/9/20至20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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