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食品安全問題也是需要加強管理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需要深化治理。為了能夠更好保證農村的飲食安全,煙臺將進一步加強深化農村食品安全治理。
日前,煙臺市食安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化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將農村集市和廟會等農民群眾臨時性集中消費場所納入監管范圍。
據介紹,加強農村的食品安全治理需圍繞群眾日常大宗消費食品、兒童食品、進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點品種,針對銷售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超過保質期食品、無中文標簽食品、商標侵權和仿冒食品、“五無”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大對相關區域及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農村集市和廟會等農民群眾臨時性集中消費場所也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方面,努力實現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全覆蓋,強化農貿市場、集市、廟會等農村高風險場所監管工作;向農村食品店和攤販供應食品的游商要具備食品生產經營資格,相關食品應當具備合法的來源證明。
另外,我市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農村食品店統一配送試點工作,引導大型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采取設立鄉村便利店等方式向農村地區發展,支持、培育和規范農村食品供應主渠道。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