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生產食品,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而且生產的也是屬于三無產品。食藥監對于這樣的企業要嚴查,更加要嚴厲打擊,給消費者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確保買的都是放心食品。
從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稽查支隊近日對廈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生產、偽造產地和生產日期食品案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原料及生產設備,沒收違法所得5萬元,并罰款1403.3萬元。
去年年底,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根據群眾舉報,對位于同安區集安路的廈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廠房內發現數百名工人正在生產“四季優美隨便果”,現場存有大量成品和包裝 物及標簽,標簽標注原產地為“臺灣”。
經查實,該公司從去年6月29日開始生產,至案發時,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共生產“四 季優美隨便果”成品65960盒、半成品17778盒,現場還查獲散裝及袋裝的獨立小包裝“四季優美隨便果 ”5618.5公斤。而且該產品的包裝袋、包裝盒、標簽上均標示有“產地:臺灣”“產商:臺灣四季優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內容,生產日期標示為“2015年06月16日”,與實際不符。
經廈門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案查獲的產品貨值金額達122.03萬元。由于該企業無證生產等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最終對其作出了上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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