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網上訂餐、網購食品十分便捷,但由于網上銷售食品準入門檻低、經營地點不固定、“三無食品”混雜等特點,加大了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難度,最典型的當屬“餓了么”被曝光的黑心作坊。在3.15的時候有多少家的網上外賣被查。
近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舉行,會議審議《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二審稿)》,其中對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對此,草案二審稿規定,利用網購、郵購、電視電話購物等無實體店鋪方式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應當建立并執行經營主體審查登記、銷售食品信息審核銷售食品檢查報告、平臺交易管理、投訴舉報處理等管理制度,保證食品安全。
對于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草案二審稿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保證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同時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在保鮮、貯存、運輸過程中應當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和包裝材料等相關產品,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質。
此外,草案二審稿還規定,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以會議或者講座等形式宣傳推介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時,不得進行現場銷售。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飲實行許可管理制度,食品攤販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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