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購買進口食品的時候存在的誤區是往往認為有全外文包裝的才是“”,卻不知如果進入國內市場的食物是必須要有中文標簽,你買到全外文的產品虛假的可能性更大。
袁州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城西分局袁局長表示,國內市場內不得銷售沒有中文標簽和中文使用說明的進口食品,無中文標識的食品進入市場,說明食品的來源不是經過正規途徑的,其質量存在不安全因素。國內銷售的產品,如果沒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可投訴銷售商。
宜春消費者鄭女士在中心城區朝陽路一食品店花418元購買了兩罐進口奶粉,其中一罐價格為228元,另一罐為190元。買回家后鄭女士才發現奶粉罐外全是英文,沒有中文標簽或中文說明書。她認為,商店違反相關規定,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遂向消協投訴,要求該商店賠償10倍于商品價格的賠償金,即4180元。
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被投訴方賠償消費者鄭女士1200元,退回貨款300元,合計1500元。
無獨有偶,消費者鄒先生投訴宜春南路一母嬰用品店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奶粉,每罐228元,他花了456元購買了兩罐。他要求母嬰用品店一賠十,賠償他4560元。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被投訴人賠償消費者1700元(含兩罐奶粉錢)。
提醒:購買進口食品應注意有無中文標簽
記者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其中第六章第九十七條中提到,“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袁局長告訴記者,所有進口商品必須有中文標識,注明材質、禁忌及注意事項,否則其進口渠道的正規性即存在疑問,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而且,消費者看不懂成分表和保質日期等,可能會因此購買到不適宜自己食用的食品。
同時,他還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一定要注意商品外包裝上有無中文標簽。如果沒有,可以向當地消協投訴。消費者務必留好購物小票,方便維權。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