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一直以來都是人們非常關注的話題。但有些商家為貪圖蠅頭小利竟然把過期的食品生產日期涂改后轉手再賣,結果遭到嚴厲處罰。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同時提醒大家在購買食品時注意辨別。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莫愁湖分局接到舉報,稱在長虹路大市場內一家食品銷售經營部將過期食品的生產日期涂改后銷售。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果然發現店內沒有把過期的食品進行處理,而是用清涼油將原生產日期擦拭掉,又用打碼機打上最近的日期,放在店里銷售。至查獲時,已銷售一袋,獲利70元。
孟某銷售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莫愁湖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剩余的過期食品予以沒收,沒收違法所得70元并處以5萬元罰款。
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提醒消費者注意食用安全的重要標識,是食品安全標準的重要內容。不法商家為了蠅頭小利,故意更改食品外包裝生產日期,蒙騙消費者的行為,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對良知的挑戰。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大大提高了罰款幅度,比如生產經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的食品,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行為,貨值不足一萬元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超過一萬元的,處以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