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最嚴格的食品監管制度,決策層用具體行動體現推進的決心。
5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明確表示將對相關環節實施“最嚴格的的全過程管理”。全程可追溯的監管鏈條可期,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層面的法律環境亦將得到完善。
具體來看,修訂草案重點作了以下完善。一是對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節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嚴格的監管處罰制度。對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構成犯罪的,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加重對地方政府負責人和監管人員的問責。
而在健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等制度方面,決策層將增設責任約談、風險分級管理等要求。同時,建立有獎舉報和責任保險制度,發揮消費者、行業協會、媒體等監督作用,形成社會共治格局。會議決定,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針對長久以來問題頻現的食品安全問題,立法的推進是一方面,另根據記者了解,目前,衛計委、公安部以及食藥監總局均在為推進食品安全監管,組建新的行政機構、執法機構。
針對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提到的“健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等制度”方面,衛計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司長蘇志曾在一次例行發布會后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目前,該級食品安全標準機構的組建初步方案已經形成。
現在的工作進展是,衛計委正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構建統一的標準體系。“但是現在的人員、機構還需要加強建設,我們正在積極爭取成立級食品安全標準中心,可以掛靠在風險評估中心,增加人員的編制和能力。”蘇志表示。
而針對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提到的“對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節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方面,食藥監總局與公安部正在籌劃的一項工作正好呼應全程監管的指導思路。
為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華敬鋒透露,目前,有望在公安部設立一個專門的藥品偵查局。
“去年國務院已制定相關文件,主要是為了加強打擊食藥犯罪的力量。國務院領導非常重視,有關部門正在協調。這項工作正在運轉過程中,主要是為了加強打擊食藥犯罪的力量,這項工作有望很快有一個結果。”華敬鋒說。
在機構改革及協同合作上,食品安全專家、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正在推進過程中的國務院職能調整與機構改革雖然厘清了權責關系,但目前的食藥監管部門并沒有執法權。所以,改革之后的食品監管能否取得實效,還需要時間的檢驗。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則認為,在長期的食品安全監管中,監管部門需防患于未然,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要重視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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