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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條例存漏洞 兒童食品安全引擔憂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5-11-24 09:12:56 By 東仔 閱讀(623)

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的時候采用的標準是針對成年人,而很少有嬰幼兒和和成人之間的兒童群體,沒有具體的添加劑標準,兒童食品安全也有沒有實質的保障了。那么針對這一點,廣大食品生產企業又該如何做呢?

 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時,是以60公斤的成人為標準制定的,在嬰幼兒和成人之間的兒童群體,沒有允許攝入添加劑的具體標準,其添加量沒有考慮兒童身體的安全因素。當務之急是,針對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經常食用的食品,生產廠家可在生產“普通版”的同時推出“綠色兒童版”,以供兒童和家長選擇。

 兒童掛面、兒童牛奶、兒童肉松、兒童醬油……超市貨架上包裝精致的“兒童專用”食品越來越多,比普通食品貴不少。“營養價值高”、“孩子更愛吃”……這些都讓帶著“兒童”字樣的食品備受家長青睞。一些企業把“兒童食品”當成了宣傳噱頭,不僅價格虛高,同時還不見得更有利于兒童的營養吸收。

 中消協今年曾針對兒童食品安全問題發布消費警示,指出在我國除3周歲以下嬰幼兒必需食品外,尚無有關“兒童食品”的概念和相關食品標準。即使明確標注“兒童”字樣或印有兒童頭像(卡通)的食品,也只能按普通食品標準進行管理。

 近年來不少食品商家亂打“兒童”牌。家長很容易被“兒童專用”、“幼兒”之類的字眼所忽悠,不計成本地爭相搶購。這些所謂“兒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劑、多糖、多鹽、多油,帶來健康隱患。譬如,兒童飲料其實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糖。

 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兒童的食品標準,僅有的嬰幼兒食品相關標準主要針對的是0-36個月的嬰幼兒配方食品、輔食的食品安全標準。有研究顯示,我國的嬰兒配方食品安全標準與歐盟標準基本保持一致。對于嬰兒(0-6個月)的配方食品要求,差異較小,大部分指標比較接近。但對于較大嬰幼兒(6-36個月)的配方食品,與歐盟標準的差異明顯,我國的指標要求相對寬松,但歐盟卻沿用了嬰兒(0-6個月)配方食品的要求模式,對指標的上下限都作了具體規定。

 而對于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研究顯示,在日常零食消費方面,兒童的消費量要比家長的消費量平均高出2-3倍。兒童每日攝入的食品添加劑的種類達10多種,最多的有50多種。

 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時,是以60公斤的成人為標準制定的,在嬰幼兒和成人之間的兒童群體,沒有允許攝入添加劑的具體標準,其添加量沒有考慮兒童身體的安全因素。而在兒童食品的標簽標示方面,標準與法規也很少,目前只有一個果凍標準規定了產品標簽要標示食用安全警示。

 值得關注的是,兒童的身體尚未發育成熟,排解能力差,因此向兒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營養性上都應該有更為嚴格的標準。有關部門應針對兒童食品制定和實施嚴格的法律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規范,不斷提高標準、行業標準的科技含量、實用價值和個性特征,充分滿足行業發展、市場體制和社會大眾的需求。同時,引導和鼓勵行業企業研發更多適合兒童食用的安全、營養均衡的食品。

 當務之急是,針對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經常食用的食品,生產廠家可在生產“普通版”的同時推出“綠色兒童版”,以供兒童和家長選擇。“綠色兒童版”食品可使用的添加劑種類應該更少,允許添加的限量應該更低。

 還應盡快出臺規定,要求在真正適合兒童消費的休閑食品或飲料上張貼醒目標志,在產品外包裝或說明中寫清楚成分并標注配料表,明確標注食品營養成分和能量值等信息,以幫助消費者正確選擇。此外,進一步完善檢測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建立兒童食品的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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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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