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法頒布以來,食品安全管制又出新規定,關于路邊攤販的管制,下面讓我們來看一則關于唐山市對路邊食品攤販將施行實名登記,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餐飲類、流通類食品攤販施行實名登記。
餐飲類食品攤販是指無固定店鋪,以烹飪等方式現場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并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唐山市食藥監局依 據市政府印發的《唐山市“迎世園會、創食安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百日攻堅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相關 要求,對餐飲類食品攤販實行實名登記,留存攤販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將經營者姓名、經營地址、加工制作食品品種等 相關內容填寫在《唐山市食品攤販登記表》上,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仍然落實2014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對 部分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實行登記管理的暫行規定》。
對從事早餐服務類的食品攤販,如居民確有餐需求,可在不影響交通、市容和當地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在居民社區內 或內街小巷兩側,規劃布局食品攤販集中區域,實施定時、定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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