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往往會成為工作的重心,臨近“雙節”,山東省將乳制品、白酒、規模以上肉制品生產企業以及濟南市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全部納入食責險試點范圍,實行統一保險條款和基準費率,同時將充分發揮保險費率的價格杠桿作用,區別生產企業不同情況,采取浮動費率機制。據了解,自2015年8月開始、為期2年的該項試點工作由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山東省金融辦和山東保監局聯合部署。
山東保監局局長孫建寧向記者介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主要涉及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等三個環節。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多發致使公眾對食品安全的憂慮不斷增加。應該說,食品安全關系著每個人的日常生活,是民生的基礎和最為重要的保障,治理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政府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此次試點工作之所以選擇在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領域實行責任保險制度,主要期望如下社會效應:一是確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害方能夠得到經濟賠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是可以發揮保險費率經濟杠桿作用和事前第三方安全監督作用,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可以在消費者中提高山東食品企業的信用和信譽,促進食品企業的生產發展;四是有助于減輕政府事故善后的財政壓力。總之,利用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替代單一行政補償,可妥善處置食品突發事件,有效緩解和減少矛盾糾紛,打破“企業違法,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困局。
新《食品安全法》下月實施
記者了解到,為推動此次食責險試點順利進行,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山東省金融辦和山東保監局聯合發布了《山東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進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的顯著特點是對微觀層面更加關注,相關條文更接地氣,具有較強操作性。
比如,設計了較為廣泛的承保范圍。將肉制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軟飲料、糕點、地方特色食品等生產經營企業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入網食品經營單位都納入試點范圍。凡被保險人生產的食品、保健食品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食品安全問題,導致的第三方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均由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承擔。根據食品安全工作和生產企業需求,還將逐步開發食品召回等保險品種。
強化保險服務。《方案》要求承保公司研究細化服務方案,適時回訪參保企業,聘請第三方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機構的專家幫助參保企業開展風險研究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加強風險控制和防災防損。對于保險范圍內的保險事件,主動迅速核定賠款,及時履行保險賠償責任。同時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定期組織投保企業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升企業主體責任履行能力。
孫建寧還表示,“在試點中不斷探討完善的食品安全風險定價機制和激勵機制,能促進參保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從國際上看,經濟發達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通常也是引入商業保險的手段,推動形成政府、企業、保險機構和社會共同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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