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中旬開始,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學校食堂和校園內、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求學校嚴禁對外承包食堂、嚴格許可準入管理,確保學校建立健全以校長為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要求學校食堂、校園內食品商店持證合法經營,符合《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
專項行動將督促學校食堂做到以下幾點:確保學校食堂按規定進行食品留樣,確保餐廚廢棄物暫存、處理合法合規,確保對食品加工用具、餐飲具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對食品加工等場所堅持每餐后進行清潔;確保學校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持證上崗,確保規范使用添加劑,杜絕添加非食用物質;確保學校食堂、校園內及校園周邊的小攤販、小餐飲等嚴格落實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校飲用水符合衛生標準等。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