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條、素牛板筋、小面筋、燒烤等常見的即食方便食品,屬于調味面制品的一種,備受消費者青睞。近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下發了《關于嚴格加強調味面制品等休閑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對調味面制品的身份作出明確界定。
《通知》明確,根據調味面制品的產品特點和工藝要求,將其納入“方便食品”實施許可,作為單獨單元,生產許可證內容為“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未按照調味面制品實施許可的企業,原則給予1—2年過渡期。對新申請許可的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本通知要求實施許可;未取得生產許可的企業,不得生產加工調味面制品等休閑食品。
《通知》要求,調味面制品等休閑食品涉及食品生產許可種類多,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開展清查摸底,對行政區域獲證生產企業、小作坊和經營單位進行普查登記,健全監管檔案,摸清生產銷售的集中區域。尤其是要將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邊遠農村等生產集中區域,以及學校周邊商店、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銷售集中場所作為清查摸底的重點,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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