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的話題,在每年全國“兩會”上都是焦點話題之一。
在2015年全國“兩會”召開期間,筆者也是多方調研,積極聽取“兩會”代表的聲音,問政食品安全監管,為有關政府部門建言獻策。
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曾明確指出:要建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過程監管機制、社會共治制度和可追溯體系,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民眾舌尖上的安全,人命關天,安全生產這根弦任何時候都要繃緊。
無獨有偶,2015年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提到“食品安全”的一共有七處,從標準化生產、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地方政府法定職責、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等,到建立全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凸顯了對食品安全問題綜合治理的決心。
為了更好的確保“舌尖” 上的安全。兩年前的3月10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組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隨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食品監管“九龍治水”的局面宣告終結。方案提出,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兩年來,總局的成績主要有哪些?還有哪些地方需要繼續完善和改進?這不僅是普通民眾想了解的問題,也是新聞媒體喜歡探究的話題。
客觀的說,這兩年來,國務院和有關政府部門對食品安全十分重視,成效也十分顯著,一是企業在使用原材料上要必須符合標準,另一個是強化和明確加工過程中企業的主體責任,第三個是食藥總局監督監管方面發揮很大的作用。
不過,也有很多代表反映,目前來看,食藥總局成立以后確實提高了辦事效率,企業不用給那么多部門打交道,主要聚焦食藥部門,以往的“九龍治水”也轉為“一局獨大”,但是因為有些問題還處于多個部門之間的邊沿處,有些細節性的食品問題還是得不到有效及時的處理。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完達山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景海寫的有關建議,是關于外國洋奶粉在國內銷售產品中的相關“標識”、“標注”問題,他認為這塊存在監管真空。
以外國洋奶粉的“標注”為例,外國洋奶粉在交通運輸和出產時間的“標識”、“標注”問題上,外國奶粉不能夠滿足國內對于“鮮奶”的定義,因為外國奶粉從生產到國內需要半年多之久,到達國內后還要進行二次混裝等一系列流程,消費者根本不清楚外國奶粉的真正出場時間是什么時候。
同王景海有類似觀點的“兩會”代表不在少數。全國政協委員、陶然居集團董事長嚴琦指出,2012年,食藥監局出臺《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落實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保障。然而,由于這一制度推行的時間并不長,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具體問題如下:一是社會知曉度不夠,量化分級對餐飲企業經營的約束力還不夠強;二是評估指標有待進一步完善,把大、中、小型餐飲企業放在一起評,關鍵項設置沒有區別,針對性不夠強;執法監管的難度大,目前餐飲服務單位數量多,有限的執法力量面對眾多的監管對象,顯得異常繁忙,力不從心;四是公示的內容不夠完整。
綜上所述,國務院進行大部制改革之后,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管體系并非無懈可擊,在某些條款上還是存在監管真空帶,因此,有關政府部門下一步改革著力點應該是在細節上多下功夫。
除了在細節上下功夫,在省級監管機構取得進步的同時,全國各省的地(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卻進展緩慢。
為此,國務院辦公廳于2014年9月28日以明傳電報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明電[2014]17號),明確要求各地加強地(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
在筆者看來,地(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事關廣大鄉鎮和農村地區的食品藥品安全,為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實現省、地(市)、縣三級監管部門高效聯合監管是當務之急。
借用食藥總局新任局長畢井泉的話來說,是“大力推進食品生產監管制度改革創新,堅持以問題導向為引領,繼續加強重點監管和綜合治理,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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