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各類隱患、強化嚴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并正式施行《廈門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明確規定:舉報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可獲30萬元獎勵。
舉報什么?
相關部門未掌握的
27種違法行為
據介紹,《辦法》列出了27種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比如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收獲、捕撈、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等。
所舉報的違法行為,必須是事先未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掌握的,如果舉報的行為已經受到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獎勵,不能再獲獎勵了。
怎么舉報?
可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
向相關部門舉報
《辦法》鼓勵社會公眾和業內人士通過電話、信函、傳真、網絡、走訪等形式,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反映違法行為、舉報行業潛規則。市市場監管局將負責受理廈門市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和保健食品的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有三種快速通道:一是通過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在線投訴,網址為://www.xmscjg.gov.cn;二是通過“食安廈門”公眾號投訴通過“主菜單—網上辦事-投訴舉報”功能,進行在線投訴舉報;三是電話投訴:撥打12331或12315。
此外,大家發現其他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還可以向市質監局(電話:12365)、市衛計委(電話:2050120)等部門投訴舉報。
有何獎勵?
按貢獻大小分三級
獎勵30萬元
《辦法》明確,對舉報人的獎勵標準,應按舉報對案件查處的貢獻大小分為三級,按案件貨值計算獎勵額,獎勵500元,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對案件查處貢獻突出的舉報人,可提高獎勵額度,可以在一般標準基礎上增加一倍的獎勵,可達30萬元。對執法機關查處后無涉案貨物,但證實被舉報者存在違法事實的,可視情節給予舉報人員500至2000元獎勵。
三級舉報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如下: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4%給予獎勵;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2%給予獎勵;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1%給予獎勵。
2024/9/20至20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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