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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中小學周邊禁止擺放食品攤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6-11-30 08:53:31 By 小芳 閱讀(736)

 安全的重要性值得大家深思,尤其對于一些中小學生而言,中小學生正是學知識長身體的關鍵時期,飲食安全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應該如何監管中小學生周邊的食品安全呢?小作坊、小攤販的違法行為如何罰?中小學周邊該不該禁止經營食品攤?11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提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二次審議。目前公布的草案二審稿,采納了有關部門、人大代表以及常委會審議意見,對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簡稱“三小”)如何監管存在的爭議進行了明確。草案擬對小作坊、小餐飲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經營者需申請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走街串巷的食品攤販,也有望合法化。草案規定,只要持健康證明向食藥監部門申請備案,領取“食品攤販備案卡”,無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可以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食品安全

小作坊禁止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

 有關部門提出,此前的草案關于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規定,內容過于籠統,不利于條例執行,建議予以具體明確。在調研過程中,有代表提出,由于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有限,而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定種類的食品需要嚴格的工藝條件,不宜由小作坊生產加工,應當在草案中予以明確。

 二審稿明確規定,小作坊不得生產6類食品:(一)保健食品;(二)乳制品、罐頭制品;(三)使用酒精勾兌的酒類;(四)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五)采用非物理壓榨方法生產加工的食用植物油和其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六)和自治區規定禁止由小作坊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

校門外百米內禁劃食品攤販經營區域

 辣條、燒烤……這些經常出現在學校周邊食品攤上的零食被學生們熱捧,但衛生情況卻讓家長們擔憂。對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有關專門委員會、人大代表建議,無論設區市的城區還是縣(市)的城區中小學校,都應該統一劃定范圍標準,校門外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且周邊食品攤販經營點應當與污染源保持一定距離。

 二審稿采納了這些意見,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校門外100米道路兩側,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并明確,食品攤販經營點應當與垃圾場、公共廁所、畜禽養殖場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直線距離。

鄉鎮街道食藥監執法有處罰權

 鄉鎮和街道等基層部門的工作直接與群眾打交道。對此,有相關部門和人大代表提出,為了更有效地開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執法,確有必要賦予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一定的處罰權,但草案賦予其行政處罰權限過大,建議借鑒治安管理處罰法賦予鄉鎮派出所處罰權限的規定,對此予以規范。

 二審稿采納了該意見,考慮當前鄉鎮、街道的執法力量與人員等因素,增加并明確: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在執法過程中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罰款的決定。

提供食品安全違法線索有獎

廣西的“三小”食品經營面廣量大,僅靠傳統方式難以提升監管成效,需要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二審稿新增并單列了鼓勵舉報的規定。如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有權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并為投訴人、舉報人保密。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提供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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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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