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人們是什么美食都可以,但又什么都不敢吃,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山西省針對安全責任考核這則新聞。日前,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對2011年《山西省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該《辦法》明確,考核采用百分制,結果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并實行“一票否決”。
《辦法》指出,考核工作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遵循客觀公正、突出重點、獎懲分明、注重實效的原則,考核內容細化了組織領導、“四有兩責”、綜合治理、社會共治等四個重要方面的落實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段時期內需要重點加強和推進的工作,并可根據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進行調整。規定考核工作應當明確一定數量的創新指標作為加分項,鼓勵基層大膽探索、積極創新,為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蹚路子、創經驗。《辦法》規定,考核采取自查自評與現場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一般在每年的12月上旬進行,與開展年度考核的時間相銜接,也給我省迎接考核留出充足的準備時間。考核步驟在原來基礎上增加了上報整改報告的環節,要求被考核單位在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向省食安辦報告整改措施和時限,督促整改問題。考核采用百分制,結果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并實行“一票否決”。《辦法》明確,考核結果由省食安委通報各市人民政府,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市政府和成員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以及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對考核結果為的,由省食安委予以表彰;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由省食安委約談該市政府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建議取消該市政府或成員單位省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資格。考核中發現需要問責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2024/9/20至20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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