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衛消費者的舌尖安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地方政府的責任。為了讓地方落實到實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對地方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辦法》明確將考核作為對省(區、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以及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考核結果分A、B、C三個等級,被評為C級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 領導同志將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出臺《辦法》是為了更好地貫徹食品安全法,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 ,維護和促進全民健康。《辦法》出臺后,考核的規范性、權威性、導向性都將得到提高。
《辦法》從考核目的、對象、組織、原則、內容、步驟、等次確定、結果運用、考核紀律等方面做出規 定,明確考核對象為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考核內容包括食品安全組織領導、監督管理、能力建設 、保障水平等責任落實情況。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