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小餐飲頻繁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成為了城市食品安全的一大隱患,為能夠更好地管理小作坊、小餐飲等問題,省政府法制辦公布《江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條例》規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實行登記證管理,食品攤販實行備案卡管理。
根據該條例,未經登記擅自從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生產經營活動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情節嚴重的,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食品攤販未取得備案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