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有時很多學生的開學季,校園的食品安全問題是需要進一步的管理和整治,因此,江西為了保證校園餐飲的食品安全問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法已經出臺。
8月15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江西省校園餐飲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試行)》,旨在加強和規范校園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保障學生飲食安全。
該辦法規定,學校(含托幼機構)應當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崗位責任,每學期專題研究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為學生供餐的,學校核實其經營資質,將食品安全作為遴選供餐單位的重要標準,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
校園餐飲經營者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前,組織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風險。學校(含托幼機構)發現為學生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或不再滿足供餐條件的,應當中止采購合同、停止供餐,并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校園餐飲食品安全自查和檢查情況應當在學生用餐的醒目位置或學校網站公布。
每學期開學期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對校園餐飲食品安全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在全面覆蓋的基礎上,還可隨機選取校園餐飲經營者、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實施“雙隨機”檢查、異地檢查、交叉互查。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