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安全制度,必須有組織的領導起來,并且實施下去,關于食品安全的執行力度,各省市都有自己的一執行方案,那么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關于呼和浩特是怎樣執行食品安全的。呼和浩特5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內蒙古自治區考察調研時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君提出,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產業發展、社會穩定、安全,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升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著力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下大力氣推進食品安全內蒙古建設。
據介紹,為建設食品安全內蒙古,自治區正在提出具體實施意見。監管體制上,各盟市6月底前要全部建立獨立設置的食藥監管局,并完成機構設置、人員劃轉、資源整合等工作;對于設置綜合市場監管機構的旗縣區要突出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在人員、裝備、經費等方面滿足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需求,并加掛食藥監管局和食安辦牌子。監管能力方面,在自治區建設具有全國先進水平的檢驗檢測機構,在盟市提高全項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在旗縣加強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在鄉鎮(街道)強化快檢能力建設,實現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全覆蓋。
另外,自治區還將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和標準。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冷藏農畜產品運輸監管辦法》,7月底前制定出臺《小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統一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和裁量幅度;由自治區食安辦牽頭啟動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立法調研,10月底前形成調研報告。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