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廠商關系很是簡單。經銷商對廠家的主要工作就是選貨與打款,廠家對經銷商的主要工作就是推銷與發貨。經銷商不會找廠家要什么增值服務,廠家也不會要求經銷商必須配合廠家如何如何,錢貨兩清,基本上屬于一種比較簡單的貿易關系。
后來,受一些臺灣企業的影響,廠家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市場究竟是誰的?按說廠家的主要職能就是負責生產和推廣品牌,經銷商則負責具體的區域銷售工作,各有分工。
可有些廠家覺得,這市場的管理權應該抓在自己手里,而不能簡單的把貨給經銷商,由經銷商來操控市場。于是,各種對付經銷商的手段紛紛“打蛇隨棍上”。
諸如所謂的市場精耕、渠道扁平化、拆分大經銷商、制定價格體系、嚴禁竄貨、設立駐地業務管理機構、回收市場活動的管理權等等,或在原本操作簡單的出廠價格體系里,加上各類進貨有獎、打款增值、階段促銷、年終返利等花樣——當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同時,廠家也開始向經銷商明確年度銷售任務和遞增率,一些強勢廠家甚至還會強令經銷商必須完成固定的定期打款額。越來越多的廠家認為,市場的管理權必須要集中在廠家自己手里,經銷商只是一個銷售工具,盡管借用經銷商的資源,無論是不是階段性使用,只要經銷商不再適合廠家的發展,沒二話,換一個!
如何更多地賺經銷商的錢,更有效地忽悠經銷商,更強硬地管理經銷商,廠家在這方面的本事和創新可謂是與日俱增,變本加厲,再加上咨詢公司“著名”大師們的指點和親自助陣,更是如虎添翼。這樣的操作模式,早期的效果是直接而明顯的。
這些嘗到了甜頭的廠家自然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什么“真正為經銷商著想”、“了解經銷商的真實需求”、“有效的幫扶經銷商”、“真正意義上實現廠商共贏”,絕大多數不過是停留在“感口號”的階段。時至今日,仍然有廠家在找老師給經銷商上課時,還在把上課的目的定位在“洗腦”上。
市場究竟是誰的?不過,經銷商也不是吃素的。在廠家越來越變本加厲之后,他們的主體意識開始蘇醒。他們也在思考,市場的所有權究竟是誰的?當地市場的每一個分銷商,每一個終端,每一個團購客戶,都是我一點點建立起來的。
而你廠家的產品和品牌,在當地市場的認可度和銷售額,也是我經銷商耗費這么多年的精力和投入一點點做起來的。這是你廠家不能否認的。既然市場是我做起來的,市場的管理權當然應該在我手里,你廠家只要做好生產工作,保證品質,同時做好品牌宣傳工作就行了。市場怎么做,我比你清楚,把政策投入什么的都給我,讓我自己來運作,你廠家最好別在一邊指手劃腳。
現在的矛盾是:廠家想對市場有高度的掌控權,想把經銷商變成對自己高度忠誠的下屬,甚至是銷售工具;而經銷商想建立自己可以完全掌控的運營體系,將廠家的品牌和產品,渠道和客戶都整合進來,在自己的地盤上自由掌控。
廠家和經銷商都認為市場的管理權應該要在自己手里,于是,就掐起架來了。廠家抱怨經銷商意識落后,鼠目寸光,唯利是圖,沒有全局觀和戰略思維,對待廠家貪得無厭,對待市場小氣巴巴;經銷商則抱怨廠家不管實際情況,只知道拼命壓貨打款,還總是試圖架空自己,甚至直接開出新經銷商。其實雙方都沒有錯。
廠家想當行業老大,經銷商想當地頭蛇,雙方都想證明給對方看:我是對的,聽我的沒錯!風口浪尖之上,矛盾變得無法調和,雙方便在矛盾、猜疑和抱怨中勉強維持合作關系,步履艱難地向前走,白白耗費了大量的精力和資源。雙方的生意形態不一樣,利潤取向也不一樣。
廠家賺的是戰略型的利潤,強調發展,而經銷商賺的是戰術型的利潤,喜歡短平快。錢賺的都不一樣,經營形態能對接的上嗎?發展觀能一樣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經銷商開始認識到一個問題:單靠幾個暢銷產品,或是傍個大品牌,跟隨幾個大廠家,其實都不靠譜。畢竟,自己無法掌握主導權,凡事都只能唯廠家馬首是瞻,最多也只是跟隨,而且必然會跟得越來越累。能讓經銷商生存下去并獲得持續發展的因素,必須是能完全掌握在經銷商自己手里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