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起,我國將實施《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13432-2013),其中規定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包裝上無中文標簽的,一律為不合格產品。
值得關注的是,在新標準中,對食品營養成分的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有更清楚、明確的規定。嬰兒配方奶粉關系到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向來被人們所關注,而新標準中的要求將比舊標準更多更嚴格,檢驗檢疫部門將按照新標準對產品標簽進行檢驗,對于現在火熱的進口嬰兒奶粉市場來說是一次有力的規范。
據悉,在新標準中,進口商報檢的進口嬰兒配方奶粉標簽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進境后加貼。若產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其中文標簽不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將一律按不合格產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消費者可以根據這一規定選購合格的進口奶粉,同時也可以進行監督,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及時聯系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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