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食用油在市場的發展,食用油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食物,加強食用油質量安全,加強監管工作。
7月8日起,杭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食用油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正式施行,昨天,記者從市食安辦獲悉,我市將啟動食用油的全鏈條監管,對加工、流通銷售和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均列出負面清單,對屬地政府和市場監管、衛生計生、農業、海關、城管、環保、公安等十多個部門均明確了工作要求。
《實施意見》將杭州本地食用油生產單位62家,食品經營者72000余家,餐飲服務單位56000余家,本地主要網絡食品經營平臺6家,定點屠宰企業6家,食品進口企業55家,以及涉及餐廚廢棄油處理企業均納入監管范圍。
與以往相比,監管要求更加嚴格。按照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和餐飲服務三個環節,分別作出“禁止生產者向經營者銷售,禁止經營者采購銷售,禁止餐飲服務者采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的散裝食用油”的規定,尤其禁止小食雜店、食品攤販經營散裝食用油。監管涵蓋的業態也擴大了,除傳統的食用油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還將網絡經營、跨境電商等新型業態以及進口食用油、餐飲煎炸油,一并納入監管視線。
“特定群體用油更要保證安全,必須采購預包裝的正規食用油。我們已將全市302家社會養老機構、3000多家建筑工地、偏遠地區的學校和幼兒園、小餐飲和小食雜店,作為防范地溝油流入市場的監管重點。”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處處長張波表示。對于違禁銷售散裝食用油的小食雜店、食品攤販,輕者處以1000元到5000元罰款,重者將處以5000元到3萬元罰款。
市食安辦專職副主任汪曉敏表示,下一步,市食安辦還將全面排摸,抽檢一批重點品種,全市監督抽檢不少于200批次。對網上銷售的食用油,進行20個批次的抽檢,開展比較試驗。
張波處長提醒,大家應從正規的經營場所購買預包裝食用植物油,避免購買小作坊聲稱“自榨”、“無添加”的食用植物油,并注意包裝上的標簽信息,保留好發票、收據,做到明明白白消費。如發現或遇到食品安全問題,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以上是對杭州啟動食用油質量安全管理,加強監管工作的相關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一項基本政策,加強食用油監管工作,保證食用油的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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