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網絡交易平臺需備案。記者25日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獲悉,按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在廣東省轄區內以網站、公眾號、團購等形式開展網絡食品經營活動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均需進行備案。
網絡平臺按照不同屬性分級辦理備案
“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主要分為三種情況,分別在省、市、縣不同級別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科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本省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我市轄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自建食品交易網站備案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上述兩種以外的食品經營者自建食品交易網站備案工作由食品經營者所在地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按照要求,除了備案外,網絡食品交易平臺還需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應當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入網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等材料進行審查,對入網食用農產品的,并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購買)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同時,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2年,食用農產品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
網絡平臺需在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或營業執照
記者了解到,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還應當同時公示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信息。
此外,入網交易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還應當依法公示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持有廣告審查批準文號的還應當公示廣告審查批準文號,并鏈接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保健食品還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需要注意的是,明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得進行網絡交易。“由于今年3月1日才正式實行,目前我們暫未接到相關備案申請,接下來將制定辦事指南,以方便群眾辦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科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市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食品交易網站備案應當提交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食品交易網站備案表、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及復印件、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及復印件、通信部門出具的網站備案證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方可辦理備案。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