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促銷,降價出售牛奶是非常常見的事情,但是作為消費者的你,有沒有遇見買回家的鮮奶,打開后發現已經有味而不能喝了呢?網上這種事情更是常見了吧,郵寄回來的食品飲料有味道而不能食用了,向客服投訴有沒有結果,這種事情已經屢見不鮮了。
購回超市降價鮮奶發現已發臭
陳先生于3月3日在順德天佑城樂購超市購買了四排香滿樓鮮奶,有效期到3月5日。因是臨期產品 ,原價14元/排的牛奶進行降價銷售,最終合計消費26.48元。但陳先生當晚回家打開后發現牛奶 已發臭變質,簡單從氣味、顏色、狀態已經可以辨別出。陳先生立即將剩下的牛奶及小票帶回超 市,超市員工也確認牛奶已經發臭,讓其作退貨處理。陳先生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按其所購 變質牛奶總金額的10倍進行賠償,但被商場拒絕。陳先生只得向消委會投訴。
消費者張小姐去年7月29日在電商網站購買了2箱維他原味兒童豆奶,7月30日收到貨,飲用后發現與以前購買的兒童奶味道不同,有一股酸味。張小姐馬上致電對方客服說明情況,對方稱會有專人跟進處理。但一個多星期都無實質進展。
去年受理食品類投訴1690件
昨日,廣東省消委會發布消費提示,數據顯示,2015年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食品類投訴1690件,省消委會去年以來受理食品投訴112件。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購買的食品過期、食品中有異 物及食品變質等問題。
廣東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普遍反映,食品消費維權較難,難點在于難以掌握證據。一是難以證明消費者身體損害由食品問題引起;二是難以證明由某樣食品引致;三是難以證明問題食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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