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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局擬定肉餡必須當面剁

食品飲料百科知識 | By賀小壞 2015-12-03 16:28:07 瀏覽(736)

 肉餡這種食品一般會被無良商家鉆空子,劣質肉冒充好肉,假肉加油就敢擺出來出售,目前,食藥監局擬規定超市不得將購進的生鮮肉類預先加工成肉餡等產品形態進行包裝銷售或直接散裝銷售。這在業內外引起不小的爭議。

“肉餡很容易混進不新鮮的肉而且消費者看不出。”

——網友“熊二大仔”

“那香腸是不是也禁止生產和出售呀?不僅把肉絞了還弄熟了,嫌疑更大。”——網友監管部門

劍指安全

禁用廢棄肉、過期肉加工肉餡

上周,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關于征求《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公告中提到,為規范超市生鮮食品經營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啟動了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2月25日。

食藥監局擬定肉餡必須當面剁

 其中,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了對于加工肉餡等產品的禁止性要求。“超市可應消費者要求將生鮮肉類加工成肉餡等產品形態進行銷售,不得將購進的生鮮肉類預先加工成肉餡等產品形態進行包裝銷售或直接散裝銷售。禁止使用屠宰場廢棄肉類,或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的肉類加工成肉餡等生鮮肉品和肉制品。”

 對于“不得將購進的生鮮肉類預先加工成肉餡等產品形態進行包裝銷售或直接散裝銷售”這一新規,引起業內外的廣泛討論。為何要出此新規?超市肉餡質量是否安全?執行起來是否有難度?

多數市民

表示支持

也有人擔心“香腸是不是也被禁”

 對于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這項新規,市民怎么看?正在挑選肉餡的江女士表示,“買肉餡回家是準備包餃子用的,圖的就是方便。”而針對是否擔心肉餡質量問題,江女士認為,“這就依賴商家信譽了。”

 昨日,新浪調查也發起了題為“你支持超市不得預先剁肉餡銷售嗎”的投票,截至昨日下午4時,有3085位網友參與。投票結果顯示,92%的人投票支持,認為“買塊肉當面絞放心”,5.9%的人不支持,認為“現場絞肉浪費時間”,2.1%的人認為“不好說”。

 在網友評論中,網友“原來是菠蘿”說,“不知道是不是剩下的邊角料絞碎了變成肉餡?” 網友“熊二大仔”說,“肉餡很容易混進不新鮮的肉而且消費者看不出。”“大料豆”表示,“應該當面絞,這樣比較合理,對質量有保證。”也有網友說,“那香腸是不是也禁止生產和出售呀?不僅把肉絞了還弄熟了,嫌疑更大。”

超市員工

說不現實

“顧客的損耗大,超市人手不夠”

 昨日中午,記者走訪了春熙路附近多家大型超市,發現各大超市內都有預先加工成的肉餡銷售。在一家超市內,記者看到,肉類食品貨架上,陳列出了肥瘦豬肉餡和精瘦豬肉餡兩種預先加工好的豬肉餡。肥瘦豬肉餡一斤10.9元,精瘦豬肉餡一斤17.8元。

 在緊鄰的另一家超市內,記者看到在肉類產品區域,工作人員正在將用塑料薄膜包裝過的盒裝肥瘦豬肉餡往冷凍貨架上添放,標簽上標注為每斤12.9元,此外還標注了保質期、包裝日期等信息。

 這些肉餡都是用什么肉品加工的?工作人員指著一旁的帶皮前夾豬肉塊稱,肥瘦豬肉餡就是用類似的豬肉加工的。記者看到,帶皮前夾豬肉同樣為每斤12.9元。

 顧客是否可在超市內購買肉塊,現加工成肉餡?工作人員稱,“這不太現實。超市內加工肉餡的都是大型機器,顧客買一斤、兩斤肉加工,會有很大的損耗,很大一部分肉都留在機器上了。讓工作人員手工剁,也不太現實,沒有那么多的人手。”在另一家超市內,工作人員也給出了類似的答復。

經營者說

或致漲價

“增加成本,可能轉嫁消費者”

 對于這一新規,業內經營者又如何看待?四川永輝超市副總經理嚴煒表示,如果是法規要求,不得將生鮮肉類預先加工成肉餡賣,超市執行下來并沒有問題。

對于肉餡的質量,嚴煒表示,都是與其他肉品同等質量要求,不存在肉餡質量較劣的問題。

 對于肉餡質量管控,另外一位業內人士稱,“對于質量,可以有專業的檢測手段及檢測報告來支撐,熟食都能監測到,何況是肉餡。”

 “實行起來有難度。”還有業內人士稱,按常理超市是不會提供現絞現剁肉餡服務的,如果現絞、現剁,勢必會增加超市人力成本,這部分成本必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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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超市生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