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礦物質水、富氧水、蒸餾水……這些在市場上讓人眼花繚亂的瓶裝水名稱從今年1月1日起不能再出現在市面上。這將使得飲用水用名更加規范科學。除此之外,此項措施對飲用水安全也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衛計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準發布《食品安全標準包裝飲用水》該標準自2015年5月24日起實施,其中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新國標中明確規定,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當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稱謂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為了應新政策,在過去一年,康師傅、屈臣氏等企業都已為飲用水換裝換名,提前做好了準備,而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也是為這些企業留出足夠的更換時間。新政實施后,包裝飲用水產品借名稱做概念炒作將會被徹底杜絕,而對于更換產品名稱和包裝的企業而言,此番投入的精力不亞于出新品,飲用水市場也將由此迎來新一輪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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