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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食品安全要堅持走“四方面原則”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6-01-26 09:29:12 By 小芳 閱讀(733)

 關于對網上食品安全的監管的問題,最近一段時間剛剛出臺的食品安全原則,網上食品安全問題要堅持“四方面原則”,那么走“四方面原則”都包括哪些呢,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從食藥監總局安全監管二司監管四處處長張蘭蘭透露所知道,《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近期將會出臺。會上,張蘭蘭《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的制定原則、具體要求等內容同與會人士分享交流。

網上食品安全要堅持走“四方面原則”

“四方面原則”?

 據張蘭蘭透露,《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是依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思路進行的,并細化了其中的一些原則。

 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則:線上線下一致原則、社會共治原則、手段創新原則、以網管網原則。

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強調一致性,線下怎么監管,線上也怎么監管。

 社會共治的原則是指網絡食品經營者和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在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過程中,應該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比如公安機關、互聯網信息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等。網絡交易行為、網絡經營行為所涉及到的監管部門也應該組成聯合整體,真正形成社會各方力量的參與。

 手段創新的原則是指在互聯網交易當中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在監管當中也依托技術化手段。無論是主體的準入、信息發布,還是抽樣檢查等一系列工作都考慮互聯網技術因素的影響。同時,監管部門正在考慮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網絡信息監測體系。

 以網管網的原則要依托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優勢地位,鼓勵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提供者按照法律法規,利用與入網食品經營者的合同關系來規范約束平臺內的網絡食品經營活動。張蘭蘭認為網絡平臺第三方類似于實體市場開辦方的性質,從法律關系上來看是一致的。《食品安全法》對于市場開辦方所規定的一些義務和責任,同樣適用于網絡第三方平臺提供者。

《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近期將會出臺,主要有“四方面原則”.

各責任主體義務明確

 《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體現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三大類義務:一是一般義務,包括平臺內交易管理規則、應急事件的處理、信息數據的保存、協助召回和檢查;二是主體經營準入審查、經營產品信息審核和日常檢查報告;三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網絡經營的主體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食品經營者,一類是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把后者作為和市場開辦方同等對待的主體。在具體制度方面,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大力強化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義務。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擁有優勢地位,強化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義務會對規范網絡食品經營活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另一方面,《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網絡食品經營配送的特殊要求,并要求經營有保鮮、保溫、冷藏、冷凍等特殊要求的網絡食品經營者應采取保證食品安全儲存運輸的措施,或者委托具備相應儲存能力的運輸企業進行配送。而監管部門認可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表現形式有這樣幾類,一類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文件;一類是企業自己所具有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文件;一類是企業蓋的合格證明章。

“食品安全重在前端”

 食品安全的重心在于前端,原產地和產品提供商應該嚴格遵從農業部對食品生產的相關要求,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做的是對進入批發市場的食用農產品質量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只能根據前端監管部門(比如農業部)要求做相應銜接。

 張蘭蘭在發言中說:“一車菜可能是從10塊菜地采摘出來的,完全靠抽檢的方式來確定這個東西合不合格,成本巨大,要保證產品質量合格,尤其是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重在前端。一條魚在生產周期中吃過什么藥,豬肉、羊肉生產過程中飼料合不合格,打了什么藥,這都是我們后端無法控制的。”

 同時,張蘭蘭介紹:“新發地的批發市場因為擔心源頭控制不能夠滿足它們的需求,所以自己在全國選點、租用土地、雇傭自己的人去種食用農產品。在自己基地里面種,通過自己的市場來賣,相當于批發市場延伸至生產環節,這比從別人那兒買要放心得多。今后若電商做大做強,也有可能把自己經營的手伸向源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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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不限 | 核心內容:網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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