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經營是非常值得關注的,因為沒有親眼見到,不知道會不會食品安全問題,所以更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最近廣東省又對食品安全管理的條例進行修改,條例明確規定如果出現有違所規定的應給與更重的處罰。來警示想要違法的人。
修訂草案設立了更嚴格的監管法律制度。在食品流通環節,增設了網絡食品經營者、網絡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食品安全責任。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臺的食品經營者的資質進行審查,建立登記檔案并及時核實更新,要求其在所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開營業執照與許可證件、備案憑證登載的信息;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與網絡食品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明確各自責任。
同時,草案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違反標簽標識管理責任的行為,由原規定的處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罰款增加為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