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面,人們對于食品的安全都非常的關注,每一次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都會挑撥大家的神經,加強食品安全的監管,將會任重道遠。
近日,臺灣為順利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實施,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布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
明確了食品添加物名稱標示管理:食品添加物名稱應使用食藥署所定的食品添加物品名或通用名稱;食品中所含的復配食品添加物,應分別標明所含的各個原料名稱;食品中的食品添加物是通過合法原料的使用而帶入終產品,且該添加物含量明顯低于直接添加于食品中所需量,對終產品無功能者,可免于標示;刪除了調味劑、乳化劑、香料及天然香料等可簡化標示的規定。
新增內容有:制造廠商及國內負責廠商的定義及其標示方式;食品與食品添加物原產地的定義及其標示方式;散裝食品的定義;食品用洗潔劑的主要成分或成分的作用;標示項目規定,將標示字體長度及寬度得小于2毫米之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之規定,放寬為表面積不足80平方厘米;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的標示規定。
特別明確了以下內容: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外銷者,其標示事項得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所應包含的信息;食品用洗潔劑,應依規定加中文標示,始得輸入。但需再經改裝、分裝或其他加工程序者,必須在銷售前完成中文標示。
食品安全環境的營造也非常的關鍵,人們對于食品安全的管理,也將會更加的嚴格和規范,臺灣地區的安全狀況也將會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