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有消費者反映,在超市購買的速凍羊肉卷一點羊肉味道也沒有,配料標志上甚至還有豬肉,消費者表示這不是純粹的誤導人嘛。對此走訪了市區的幾家大型超市發現,超市出售的部分速凍羊肉卷確實不純,存在摻雜一定比例豬肉的情況。
如一款產品名稱為“牧拉貝爾羔羊涮鍋肉片”的商品,從外觀來看,與羊肉卷十分相似,雖然產品名稱沒有直接表述為羊肉卷,但“牧拉貝爾羔羊”這一商標名卻很容易讓人誤解。
仔細查看商品外包裝后,記者發現,與刻意突出“牧拉貝爾羔羊”這一商標名有所不同的是,一行“速凍調理混合肉片”的小字卻顯得不是特別醒目。而在產品配料表中,也是小字標注為“精選豬肉≤29.8%”,產品類型標注為“速凍調理羊、豬混合肉制品”(見下圖 施靜靜 攝)。
除這款商品外,記者還發現了其他幾款羊肉和豬肉混合而成的肉卷或肉片,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混合肉”雖然在產品名稱上沒有直接標注為“羊肉卷”,但在商標名上都有“羊”的字眼,并且在外包裝上都會刻意突出商標名,或是在外包裝的圖案或文字上大做與“羊”相關的文章,如一款商品外包裝上標有“來自草原的問候”字樣。
在價格上記者注意到,與真正的羊肉卷每100克10元的價格相比,混合肉卷或肉片的價格要便宜一兩元,并且其中的幾款商品都在進行特價促銷活動,的300克只要23.9元。因為價格相對便宜,前來選購的市民還不少。但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選購的市民,是否注意到配料表中標注含有一定比例的豬肉,大家都表示,沒有注意到,還以為是羊肉卷。
“雖然沒明擺著說是羊肉卷,但外包裝上各種宣傳都往羊身上靠,還是很容易讓消費者誤解的。”在超市火鍋食材區選購商品的市民顧阿姨說,平時在超市選購商品,很難做到一一仔細查看,這樣一來,往往被廠家鉆了空子。
廠家的宣傳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許后鵬說,雖然廠家使用的商標名中含有“羊”,但只要這個商標名適用于肉類產品,廠家的宣傳并不存在違規之處。市消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廠家并不違規,但有打擦邊球之嫌。
據介紹,根據我國《速凍調制食品》行業標準,可以用農產品、畜禽、水產品等為主要原料,經過處理及配制加工后,采用速凍工藝,制成包裝食品,并在凍結狀態下儲存、運輸和銷售,調制肉制品屬于這類調制食品,如果該生產廠家在標簽上標明產品具體配料成分,且產品符合相關生產標準,是可以正常銷售的。也是說,廠家生產的這種調制肉卷并不違規。
對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任何商品時,都要仔細查看商品信息,尤其對于食品來說,特別要注意查看品名、配料以及生產日期等關鍵信息,全面了解商品的情況后再決定是否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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