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八天是中秋佳節,日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兩節”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餐飲服務單位以及超市等經營者自制月餅等自制食品監管。
食藥監總局要求,要針對中秋節期間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生產經營的特點以及食品安全抽檢和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強化生產過程監管,杜絕生產企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使用回收食品生產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的行為。
通知提出,強化食品經營過程監管,杜絕銷售無廠名、無廠址、無保質期、超保質期的食品以及不按照食品貯存條件要求貯存、銷售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以及超市等食品經營者自制月餅等自制食品監管,確保加工制作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要結合當地節日食品消費特點,以商業區、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節日和旅游度假消費集中區域為重點區域,以月餅等節令食品生產者、大型商超、承辦集體聚餐餐飲服務單位、連鎖經營餐飲服務單位、中央廚房等為重點場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酒類、保健食品等熱銷食品及水產品、畜禽產品等食用農產品為重點品種,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此外,各地要在日常監督抽檢工作的基礎上,針對本地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點,組織開展節日期間熱銷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專項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回應社會關切,并切實做好對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工作。
通知稱,對問題企業和食品立即采取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行政強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24/9/20至20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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