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熱鬧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的是不僅僅是只有賣衣服,飾品,手機的店面,還有那些冒著熱氣的小吃和為了生計起早貪黑的小攤販們,但是小攤販們雖然辛苦,食物看著好吃,但是卻未必達到了衛生標準。
廣州擬出臺管理意見,規范食品小作坊小攤販,31類食品禁止小攤販生產售賣。昨日,記者從廣州市食藥監局獲悉,《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
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根據意見稿,各區政府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開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登記管理工作,引導食品小作坊生產者和食品攤販經營者申領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食品攤販登記卡,并將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工作將納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31大類食品劃入“負面清單”,限制食品小作坊等生產。市食藥監相關負責人介紹,大多數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存在“散、小、亂、差”的情況,生產經營條件簡陋,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較低,質量意識不高,質量控制能力較差,無原料購進與成品生產檢驗能力。本次出臺的《禁止目錄》將對生產場所、設備及檢驗要求較高的31大類食品劃入“負面清單”。“實施‘負面清單’,將通過限制食品小作坊生產高風險的食品來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
四類食品仍可生產
據了解,除卻31大類被劃入“負面清單”的食品外,部分食品小作坊仍可生產。廣州市增城區、從化區等地仍存在一定規模和知名度的傳統白酒小作坊和土榨花生油小作坊,因此在《目錄》中允許小作坊生產非酒精勾兌的白酒和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
同時,熏燒烤肉制品如燒鵝、燒鴨、燒雞、燒乳鴿、燒肉、叉燒、燒骨等以及非發酵性豆制品因加工工藝原因,食品安全風險相對較低,同時也是市民餐桌上常見的食品,為方便市民生活,因此不列入“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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