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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將加強對“兩小”食品的安全監管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6-04-06 09:30:07 By 小杜 閱讀(977)

食品安全是關系到人們生活的,因此食品安全問題是需要我們集中加強管理的,特別是小作坊小攤販更需要管理。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四川將加強對“兩小”食品的安全監管。

 你在小作坊和小攤販買過食品嗎?你覺得那里的東西買得放心嗎?4月5日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我省將從立法層面加強對“兩小”食品的安全監管,正面向社會征求意見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及小攤販管理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提出,禁止“兩小”加工生產銷售嬰幼兒配方食品,同時在戶外劃定區域允許小攤販做生意。

四川將加強對“兩小”食品的安全監管

 省人大代表、省衛計委行政審批處副處長張瑞雪曾經基層調研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館的現狀和各地的管理模式,還參與指導了一些大型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理。據其調研,全省有18000多家食品生產企業,其中小型企業占一半。“加強對這些小企業的監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內容。”張瑞雪說。

備案管理,進貨憑證保存半年至1年

 什么是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和小攤販?條例草案進行了明確界定: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食品生產許可條件的個體食品生產加工者。食品小經營,是指有固定經營門店,從業人員少、條件簡單,銷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飲服務(包括現場制售食品),達不到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的個體食品經營者和從事群體性聚餐加工服務活動的個體食品經營者。而食品攤販,則是指無固定經營門店,在劃定經營區域和規定經營時段內,銷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飲服務(包括現場制售食品)的個體食品經營者。

 條例草案提出,由食藥監管部門對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實施備案管理,備案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要張掛在經營場店面明顯的地方,食品添加劑情況要進行公示。“兩小”還應該建立進貨查驗記錄,相關記錄和憑證的保存期不得少于6個月到1年。

 此外,條例草案對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品種、小經營和小攤販的經營品種,都作出了相應禁止性規定,其中包括“禁止加工生產銷售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劃地經營,小攤販可定時定點做生意

 食品小攤販流動性大,一直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題。條例草案提出,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或市容環境衛生部門按照方便群眾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則,在戶外公共場所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和規定經營時段,并向社會公布。但是,這些區域不能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100米內。

 條例草案提出,食品攤販的經營,要向經營所在地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或者市容環境衛生部門提出申請,由后者通過抽簽、搖號等方式予以安排,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制發食品攤販登記卡。食品攤販在劃定的經營地點、經營時間經營時,不得影響道路通暢、交通安全、居民正常生活,要及時清理場地,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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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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