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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之日起 學校周邊100米內禁擺食品攤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5-12-18 09:19:15 By 東仔 閱讀(834)

 為了有效加強學校周邊的安全情況,西安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自元旦之日起,學校周邊100米范圍內禁止擺食品攤。

 這樣的場景您不會陌生:每到放學,孩子們圍在學校門口小吃攤前吃零食。明年1月1日起,如果再出現這樣的情況,家長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取締。昨日,記者從省食藥監局等部門了解到,《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將于2016年元旦起施行,設區的市城區中、小學校校門外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縣(市)城區中、小學校校門外道路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

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多來自小作坊

 記者從省食藥監局獲悉,根據2014年統計數據,我省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8072家、小餐飲32329家、食品攤販9253戶。這些攤點多分布在城鄉接合部、集貿市場和鄉鎮、農村地區,生產經營條件簡陋,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食品安全意識弱,往往成為食品安全問題多發地甚至重災區,很多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多來自小作坊。

 《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將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實行許可制度管理,食品攤販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管理。實施許可、發放登記卡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其中《條例》中的亮點是“設區的市城區中、小學校校門外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縣(市)城區中、小學校校門外道路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

 違反《條例》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多數家長支持《條例》出臺

 昨日,記者走訪了西安十多所中小學,幾乎每所學校門口都有賣零食的小攤販。在未央區北二環附近一所小學,距離100米內有四五家賣小食品的攤販。一位小學二年級的孩子說:“同學們都喜歡買這些食品吃,我也是跟風買。”記者調查了20多名學生家長,半數以上家長不知道明年元旦實施的《條例》,但多數家長認為,通過法律手段管理小攤販有必要。

 明年1月1日起,如果發現中小學校門外100米內有食品攤販,家長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取締。《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或市容環境衛生等部門應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受咨詢、投訴和舉報。

杜絕“五毛零食”應建聯動機制

 第四軍醫大學預防醫學院教授史永亮表示,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備挑選食物的知識,加上缺乏自制力,很容易“跟風”吃小攤點的零食,導致后果很嚴重:比如孩子長期吃零食會破壞用餐規律,對消化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一些食品含有添加劑,長期食用會破壞孩子激素水平,影響孩子正常生長發育。

 “杜絕學校周邊‘五毛零食,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形成合力。”史永亮認為,全社會應該建立聯動的預防機制,不僅從政府管理入手,全社會都應該養成科學飲食的習慣。 記者楊明 實習生王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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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食品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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