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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安法實施在即 朋友圈賣食品將受限制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5-09-23 08:59:30 By 大師 閱讀(905)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近起草的《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也明確定義了網絡食品經營范疇,未來微信朋友圈內賣美食或也需要辦證。

推行“互聯網+信用監管”

 近年來,“餓了么”等一批網絡訂餐平臺紅紅火火,但其存在無證攤販的現象也引起了市民和媒體的關注。如何監管這類新興平臺成為食品安全部門面臨的新課題。今年10月1日起將施行的“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首次聚焦近年來越來越火的網上訂餐,要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要實名登記入網經營者,審核入網經營者證照,并且承擔相關責任。

 除此之外,張冠李戴也是一些企業鉆空子的手段。監管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甚至發現賣飲品的商家,上傳的營業執照竟是汽車運 輸公司的。而第三方網絡訂餐平臺此前由于缺少政府權威信息的支持,只能接收到來自入網經營者主動上傳的證照信息,難以一一核實審查。針對這點,監管部門計 劃推進入網餐飲單位的市場主體信息基礎數據及動態監管數據的對接,包括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監管信息(俗稱“笑臉”、“平臉”、 “哭臉”)等向第三方訂餐平臺公開的工作。目前陸家嘴地區已經率先試點網絡訂餐行業“互聯網+信用監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數據統計,陸家嘴地區匯集了近900家餐飲單位,接近浦東全區的十分之一;“餓了么”在陸家嘴地區日均接單量占全區訂單量的 30%。目前,雙方已經完成相關數據的對接,登錄“餓了么”網站或用手機APP軟件訂餐時,在餐廳列表頁和詳情介紹中點開“臉譜”圖標,來自浦東市場監管 局的證照登記信息和相關檢查信息便一目了然。消費者可以根據披露的信息,選擇放心、安全的餐飲服務。據悉,此類信息對接今年第四季度起有望推廣向全市層 面。

朋友圈賣農產品等將受限

 隨著微商的崛起,在服裝和化妝品熱賣的同時,越來越多的賣家開始兜售各種美食。白領劉小姐從前經常在微信朋友圈里曬各種手工蛋糕,后在朋友的建議下,她開始在朋友圈里賣蛋糕。市民周女士則在朋友圈里賣手工酵素,由于愛好制作瓶瓶罐罐的水果酵素,她的顧客里也有許多想喝酵素減肥的年輕女性。不過,由于微商門檻很低,這些手工自制食品的賣家大都沒有經營許可證。

 和從前相比,如今的法規越來越關注網絡食品經營。在網絡第三方訂餐平臺將被規范之際,食品藥品監督總局近日發布的《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防范微商制售的食品安全風險提供了監管標尺。

 《辦法》規定,凡是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 的經營活動都屬于網絡食品經營,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這意味著如果規定落地,今后在淘寶、朋友圈賣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實體 店一樣辦證備案。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監管部門首先要對朋友圈的一些自制食品交易行為進行鑒別,到底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買賣,還是贈送。如果是買賣 行為,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備案憑證。“當然,這對監管部門而言工作量會很大,也希望個人賣家自覺執行。”

 業內人士建議,在具體管理辦法未出臺實施前,建議大家慎重購買微商的自制食品。因為微信美食很多只是朋友間的買賣,屬于私人交易, 一旦出現糾紛,消費者將可能面臨維權難、舉證難。如果要買,也應在交易過程中核實對方姓名、所在地并保存好相關聊天記錄、交易記錄及賣家的相關信息等,必 要時可提供給相關部門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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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新食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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