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多寶和王老吉的“中國飲料罐”糾紛終于塵埃落定,經過法院裁決,加多寶背叛立即停止使用“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罐’”的廣告語,并且賠償王老吉300萬元的損失費。
加多寶和王老吉“中國飲料罐”的虛假宣傳糾紛終于塵埃落定。北京高院昨天通報,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加多寶(中國)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罐’”、“加多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用語的廣告,并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從2014年3月開始,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陸續在其官方網站、南方日報等報刊媒體以及北京各大超市宣傳“權威機構發布: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王老吉方面以加多寶嚴重侵害廣藥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加多寶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加多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消除影響,連帶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00萬元。
一審法院判定,加多寶(中國)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罐’”、“罐”、“第六次蟬聯‘中國飲料罐’”等用語的廣告;并判決其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加多寶不服,上訴至北京高院。
北京高院昨天表示,該案近日有了終審判決,法院認定加多寶構成虛假宣傳行為,駁回了加多寶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記者了解到,終審判決后加多寶方面表示,根據權威機構的報告顯示,在罐裝飲料市場,加多寶生產的罐裝涼茶自2007年至2013年,每年市場銷售份額穩居罐裝飲料名,報告數據客觀真實。加多寶一方將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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