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在課本上初識魯迅,往往被老師們批判、揭露、抨擊等評語嚇住,從此生出敬而遠之之心,只覺得他是個可遠觀的圣人,尖銳而無趣。其實這是誤解,如果有興致重讀魯迅,會從《故事新編》中讀出童心和幽默、會從《吶喊》中讀出情懷和精致,而最讓人意外的是,你會發現魯迅其實也是愛吃的,針砭時弊并不妨礙他品嘗美食。有細心者統計過,在《吶喊》《彷徨》《故事新編》三部小說集中,超過八成的小說和吃有直接關聯,與和他打過嘴仗的梁實秋相比,魯迅對于吃的熱情,實在是不遑多讓。
哪怕是神壇之上的人,還原到生活里的衣食住行,沾染上煙火氣,也會讓人覺得可愛。魯迅在《馬上日記》中寫過自己吃柿霜糖的故事:有朋友從河南來,給魯迅帶了一包方糖,魯迅打開一嘗,只覺得又涼又細膩,便不住嘴地吃起來。許廣平告訴他,柿霜糖性涼,如果嘴上生小瘡,一搽便好。魯迅寫道:可惜她說的時候,我已經吃了一大半了,連忙將所余收起,預備嘴上生瘡的時候,好用這來搽。糖是收起來了,可一顆貪吃的心卻始終系在上面,到了半夜,翻來覆去睡不著,只在想那些方糖,終于忍不住爬起來又吃了一些,邊吃邊勸慰自己:嘴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這一吃,又吃去一大半。如此率真宛若孩童,讓人只覺得舌尖上的魯迅要可愛過筆尖上的那個文豪。
魯迅籍貫紹興,系南方人,在文章中,他處處流露出對南方飲食的懷念,例如《阿Q正傳》里的黃酒、茴香豆、鹽煮筍,《風波》里的霉干菜、糙米飯、炒豆子,又比如《孤獨者》里的燒酒、花生米和熏魚頭。正如他在《朝花夕拾》中所寫: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
但其實他后來是喜歡吃北方菜的,即便胃功能不太好,可拼上每餐后吃上一兩粒脾自美胃藥丸來助消化,也要吃油炸的食品,吃硬的東西。他還喜歡吃辣椒,抱怨紹興人不懂吃辣,夜深人靜讀書時,他甚至干嚼辣椒,當做提神醒腦的零食。請胡適吃飯時他頗為自得地說:紹興人確無吃辣椒之好,獨魯迅有辣椒之嗜。許廣平一度想請一個北方廚子來家里做飯,因為魯迅覺得十五元的工錢太貴,這才作罷。
從1912年到1926年,魯迅在北京生活過十四年,讀這一時期的魯迅日記會發現,他去過的有名的餐廳有65家之多,去的是廣和居,那里的炒腰花、辣魚粉皮、砂鍋豆腐,都是魯迅愛吃的菜。廣和居還有一道三不沾,也是魯迅常點的一道菜,這道菜用雞蛋黃、淀粉、白糖、清水烹飪而成,似糕非糕,似羹非羹,吃的時候講究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清新爽口,有解酒功效。
魯迅愛吃三不沾,與他喜歡飲酒分不開。魯迅是愛喝酒的,以壬子日記(一九一二年)八、九月所記為例,八月飲酒十次,九月飲酒八次。一個月飲酒十次、八次,可謂頻繁。偏偏他的酒量又不大,時常酩酊大醉,有人便在報紙上畫漫畫攻擊魯迅常醉酒的事,圖畫上一壇碩大的紹興酒,旁邊是一個縮得很小的魯迅。朋友們卻喜歡他喝酒時的真性情,酒友郁達夫贈詩給他:醉眼朦朧上酒樓,彷徨吶喊兩悠悠。
魯迅愛吃愛喝,自然也少不了被人請吃請喝,但他極有原則,從未因場面需要改變自己的談話風格,常給人以不近情理之感。1926年在廈門集美大學演講,校長葉淵生怕魯迅的演講與自己的觀點相左,特地先請魯迅一些好點心吃,然后才帶他進禮堂,可魯迅登臺講:剛才葉校長又請我吃面。吃了人家的東西,好像要說人家的好話,但我并不是那樣的人魯迅是有魏晉風骨的人,始終擰著一股勁,橫眉冷對千夫指的狷介之氣,絕不會因吃喝而改變。
生命力強健旺盛如魯迅,晚年病重之時,也是胃口大減。蕭紅寫道:許先生每餐親手端到樓上去,魯迅挺勉強地吃一兩口,但有時竟然原樣一動也沒有動又端下來了。讀書到這里,難免令人哀傷,一個愛吃的人,生命的消解竟也是從舌尖上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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