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東茂名市的梁某等在生產豆芽過程中非法使用明令禁止添加的化學藥劑,每天對外銷售約3000多公斤。廣東省檢察院4日披露,中山市區檢察院已批捕梁某等5人。
廣東省檢察院4日披露,中山市區檢察院連日來依法辦理了生產銷售毒豆芽系列案,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準逮捕梁某,隨后又以同一罪名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權、梁某江、陳某英和劉某華。
據辦案人員介紹,該五名犯罪嫌疑人均來自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在系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分別在中山市沙溪鎮、南區等地長期從事豆芽生產加工,為增加豆芽產量、縮短豆芽生產周期、保持豆芽鮮嫩光亮,在豆芽生產過程中非法使用無根劑、施保克、泡豆王等化學藥劑和激素對黃豆、綠豆進行噴灑浸泡,使豆芽生長周期從七天縮短為三至四天,且生產的豆芽外觀粗長、無根須、顏色鮮亮。經抽樣檢測,犯罪嫌疑人生產、銷售的黃豆芽、綠豆芽分別檢出明令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鈉、6-芐氨基腺嘌呤。
獲悉警方查處毒豆芽信息后,中山市區檢察院迅速派員提前介入案件并全程跟進案件辦理,同公安、法院、食品監管部門多次分析案情和研究法律適用,案件的定性、涉案物品的鑒定檢測、證據的收集與完善等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
據透露,該系列案作案時間長,涉案毒豆芽數量大,每天銷售約3000多公斤,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毒豆芽系列案件移送審查逮捕后,中山市區檢察院經審查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五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目前,該系列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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