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是的根本,為了保證農產品的食品安全,出臺的有《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為哦了能夠進一步確保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市場監督管理局又發布了《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據了解,《通知》要求全市市場開辦單位應與場內銷售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協議》,并設置專門的“銷毀區域”,通過安排專人記錄和安裝高清監控探頭,從影像和紙質兩方面雙重記錄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銷毀的全過程。
食用農產品年交易額逾90億元
市市場監管局昨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市共有大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7家,以國有企業開辦為主。主要銷售種類有蔬菜、水果、水產、干貨等產品。市場內總攤位數2272個,年交易額達92.28億元,年交易量達208.88萬噸。
為把好食用農產品銷售源頭,市場監管部門依托2005年建立的“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由批發市場入手進行食品檢驗、申報臺賬和打印上市憑證隨貨通行;商場超市、零售市場和生鮮門店進貨時也須查驗上市憑證。據介紹,目前全市6家批發市場、6家畜禽屠宰場、3個專業大型冷庫,72家零售市場和151家超市納入生鮮系統,逐步建立起“來源可追、去向可溯、質量可控”的追溯體系。監管部門還督促全市7家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按照規定,設置了檢測室并開展檢測工作。
全程記錄不合格食品銷毀過程
今年3月正式實施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晰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邊界,明確了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等的主體責任和義務,以及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具體要求。《辦法》還明確列出了禁售的13類食用農產品,農貿市場管理不力可處3萬元罰款。
市市場監管局昨日發布的《通知》要求市場開辦單位與場內銷售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協議,且必須增加“入場銷售者無條件服從市場開辦單位檢測和銷毀工作要求”的條款;還應設置專門的銷毀區域并全程記錄銷毀過程。市場開辦單位發現存在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行為的,必須向市場監督管理所報告。去年,我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經檢測不合格并進行銷毀的數量約72.8噸。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