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興自1986年1月8日調任“椰樹”把手起,敢為天下先,率先在全國國有企業中推行“破三鐵”、“科技重獎”、“能人先富”和“員工持股”等四項超前改革,把一個在1981—1985年連續五年虧損、換了四任廠長都無法扭轉、僅差2萬元就破產,甚至上級多次委派正副廠長沒人敢來、內聘副廠長沒人敢當的工廠,發展成27年長盛不衰的中國飲料十強,連續三年位列海口工業企業產值第二名、稅金第三名。
寧愿損私為公:
五次犧牲個人利益換取大家對改革的理解
次是“破三鐵”改革時,他主動打破自己的鐵工資,做到了公開承諾:“三年內我只領80%的工資,企業不扭虧為盈我不領足工資。”
第二次是科技重獎改革時,他放棄了當時椰子汁發明人該得的獎勵。
第三次是能人先富改革時,連續幾年工資比他的副手還低,廠里多次主動要提高他的工資,都被他拒絕,后來,伉鐵保副市長得知后親自批示才提高。
第四次是1997年“椰樹”優質資產改制時,市里曾經反復要求創始人王光興持股20%以上以利指揮企業,當時有買一股送兩股的優惠,但為了讓大家理解他改革不是為私,他放棄了多持股,只持6%股份,比某副手持5%股份僅僅多1%。僅這項他起碼少持14%,從1997年至2005年九年間至少犧牲分紅5968萬元。
第五次是為了“椰樹”長遠健康發展,他先后5次放棄上市個人合法發財的機會,僅此他至少犧牲2000萬元。
不愿損公為私:
做到其1986年1月在職工大會施政演說的公開承諾
1986年1月,剛到“椰樹”就職的王光興在職工大會上發布施政演說。他公開承諾“帶頭不利用職權撈一把”。他說:“人格值千金,金錢如糞土,一次失人格,到老悔在心。不如知足得安寧,何必貪心招禍來。交義不交財,交財不往來。”
王光興說到做到。改革27年來,他始終堅持嚴于律己、廉潔奉公,一共上繳好處費近70萬元。尤其是在歷經8年的“椰樹”產權改制時,王光興拒絕了外來購買者以贈送幾千萬股份和保住原有職務的拉攏收買條件,堅持“椰樹”產權改制賣給內部員工的主張。
(一)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省監察廳原廳長王學萍說:“經過調查,王光興的確做到正人先正己,廉潔奉公,起到了非常好的模范作用,是一位廉潔奉公的好同志。”
(二)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謝綿仁說:“我可以作證,王光興沒有貪污受賄,不存在以權謀私問題。”
(三)王光興在“椰樹”27年的改革中歷經風風雨雨、艱難曲折,遭受了多次告狀風波,至今仍有許多“內幕”鮮為人知。例如:
1989年7月,王光興被省、市推薦上報為全國勞動模范。到了一個多月后的9月初,有人向全國評模辦公室寄去了所謂“王光興行賄受賄7個問題”的匿名告狀信。告狀人是有蓄謀的。他們知道,其所舉報的問題都是捏造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就可以調查清楚。有意挑在全國勞模名單敲定之前10多天才寄出,就是要使省、市評模辦公室無法在這么短的時間查清事實。如此一來,就達到了取消王光興被推薦資格的目的。調查落實的工作快速、高效,令告狀人始料未及。匿名告狀信從全國評模辦公室轉到海南省評模辦公室,引起了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省評模辦和市評模辦迅速抽調5名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聯合調查組立即深入海口罐頭廠,對7個問題逐個調查,查閱有關資料,了解真實情況,拿出了《關于王光興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做出“王光興行賄受賄7個問題”都屬無中生有的結論。隨即將《調查報告》送時任市委書記林明玉審閱。后,時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鮑克明和時任市長李金云都在《調查報告》上作了同意上報的批示。《調查報告》及時送達全國評模辦公室。王光興不但評上了全國勞模,并且作為海南省全國勞模代表赴京參加了國慶40周年活動。
正是王光興寧愿損私為公,不愿損公為私,才確保了“椰樹”改革的順利進行,這是“椰樹”27年長盛不衰的關鍵。